江蘇天鼎證券投資咨詢有限公司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業務辦理指南
時間:2021-04-25 22:11來源:天鼎證券
重要提示:
1. 投資者投資于本公司代理銷售的基金,須在本公司開立交易賬戶。開立本公司交易賬戶的投資者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合法投資者;
2. 投資者應保證用于投資本公司所銷售基金的資金來源合法,投資者應有權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合約或其他障礙,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3. 機構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時須預留印鑒卡,本公司為代理銷售機構僅對該印鑒卡作表面真實性審查;
4. 投資者須妥善保管交易密碼和身份識別憑證,建議定期更換交易密碼。一切使用投資者身份識別憑證和/或交易密碼進行的交易行為均視為投資者本人所為,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本公司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責任;
5. 投資者應保證所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和有效,如有變化,投資者應及時變更有關資料。因投資者未能及時變更有關資料所導致的一切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6. 由于戰爭、自然災害、罷工、通信技術故障、其他不可預見的意外等不可抗力情況導致基金資產損失的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7. 以下需投資人提供的申請資料及申請表僅為投資者業務申請之用,相關業務的最終確認方為基金注冊登記人。
個人投資者業務辦理指南
一、個人投資者辦理開戶申請時,應提供下列資料:
1.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身份證件只允許使用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中國護照等相關法律法規許可的身份證明;
2.指定銀行賬戶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填妥《個人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問卷》;
4.需客戶本人臨柜或在網上交易系統開戶;
5.填妥并本人簽字的開戶申請表。
二、個人投資者辦理基金認/申購交易業務需提供下列資料:
1.個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中國護照等相關法律法規許可的身份證明);
2.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回單原件或傳真、復印件;
3.填妥的基金交易申請表。
三、個人投資者辦理贖回業務申請時,應提供下列資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中國護照等相關法律法規許可的身份證明);
2.填妥的基金交易申請表。
機構投資者業務辦理指南
一、機構投資者辦理開戶手續時,須提供下列資料:
1.有效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或民政部門有效注冊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2.機構預留印鑒(預留印鑒章、法人章及經辦人簽名,加蓋公章,一式三份);
3.經辦人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及法人章);
4
.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其正反面復印件(加蓋公章);
5.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其正反面復印件(加蓋公章);
6.銀行開戶證明(加蓋經辦銀行章);
7.填寫《機構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問卷》(加蓋預留印鑒章,經辦人簽字);
8.填妥的《機構客戶基金賬戶業務申請表》(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經辦人簽字,一式兩份);
9.RQFII客戶還需提供監管部門出具的合格境外投資者證明,及外管局出具的RQFII額度證明;
10.以資管計劃/理財產品等開戶的,還需提供相關產品合同復印件(加蓋托管行印章)、報備批文及托管協議復印件。
二、機構投資者辦理基金認/申購業務須提供下列資料:
1.填妥的《機構客戶基金交易申請表》并加蓋預留印鑒;
2.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回單原件及復印件。
三、機構投資者辦理贖回業務申請時,應提供下列資料:
填妥的《機構客戶基金交易申請表》并加蓋預留印鑒。
其他填表須注意事項:
1.每位投資者只可開立一個交易賬戶;
2.同一身份證件當日多次或多處開戶均無效;
3.指定的銀行賬號將作為與基金交易相關的資金往來、退款、分紅的唯一結算賬戶;
4.申請基金賬戶銷戶時,基金賬戶內應無任何基金單位、權益和未完成交易。
在辦理匯款時,投資者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1. 投資者應在匯款備注欄中注明“某客戶購買**公司**基金”,并確保在交易申請日15:00前到帳;并且要求匯出款賬號,要求與在本司開戶時預留賬戶一致,否則視為交易失敗或者下一交易日申請;
2.投資者申請的認/申購金額必須與匯款金額一致;
3.我司基金結算歸集資金專用賬戶開立于浦發銀行,投資者購買基金劃款賬戶以我司和浦發銀行出具的投資人開戶回執為準;
4.投資者若未按上述規定劃付有關款項,造成認/申購無效的,本公司及開戶托管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司保留對上述“指南”所有內容的修訂權和最終解釋權。
(責任編輯:天鼎證券)